社會
女直播時全裸!男手機拍下後丟網路上流傳 遭法院判刑
【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/綜合報導】
一名男子看情色女直播主全裸及撫摸自己時,用手機拍下後放到網路上流傳,法院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,判他處有期徒刑3月,可易科罰金。緩刑2年。
判決書指出,陶男觀看情色女直播主全裸及撫摸自己過程時,明知該平台須先加入會員,並儲值購買點數,若要觀覽直播主直播內容,須先支付點數方得瀏覽,且設有防竊錄程式,禁止付費會員私下竊錄直播主直播內容,竟擅自使用行動電話內建螢幕錄製功能,錄製女直播主全裸及自己撫摸自己的影像,女直播主經友人告知有直播內容在網路上流傳,始悉其性影像遭人竊錄,遂提出告訴。
台北地方法院審酌審陶男為滿足一己私慾,無故攝錄女直播主性影像,侵害女直播主隱私權,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,並與女直播主調解成立,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,處有期徒刑3月,可易科罰金。緩刑2年。